社会如何和谐?
看了托克维尔的《论美国的民主》,颇有感触,尤其是其中提到中国的部分“中国是以最集权的行政为被统治的人民提供社会安逸的最好代表。中国人有安宁而无幸福,有百业而无进步,有稳劲而无闯劲,有严格的制度而无公共的品德。”托克维尔的《论美国的民主》(上卷)1835年出版,而当时中国正处清朝统治之下,但是时至今日,我们再来看看当时的这段话,何尝不是对现在中国社会的一个写照呢?
胡锦涛说“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应该是民主法治、公平正义、诚信友爱、充满活力、安定有序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。”简单的说,要达到“民主”“法治”“道德”这六个字。然而不幸的是从清朝到新中国,虽然期间经历了封建主义,资本主义再到现在的社会主义,在这六个字上,中国似乎一点进去也没有。究其原因,我想不是“什么主义”的问题,因为三个“主义”中国都经历过了,而是“集权与分权”的问题。
美国的民主制度为何优越?为何遥遥领先于欧洲?托克维尔指出,是因为其恰当的应用了“集权与分权”,即“政府集权,而行政分权”。乍一看,行政分权使得中央政府不能对全国的发展进行统筹的安排,会降低行政的效率。但事实上,行政分权使得美国变得更强大,这是为什么呢?原因在于,当权力掌握在由人民自己选出的乡代表或县代表,而不是中央手上时,代表们能更好的执行人民的意愿,而中央政府考虑得更多的则是统筹。正因为行政按人民的意愿去施行了,人民才会自觉自愿的去执行。虽然可能在统筹安排上产生一些问题,但是“公民的集体力量永远会比政府的权力创造出更大的社会福利。”同时,这样的分权更易于培养人民的道德品德,一条由全县人民共同铺出的路,一定会得到全县所有人的爱护,因为他们感觉到全县的利益与他们自身的利益休戚相关,从而能真正的“为国家的利益而奋斗”。这就是托克维尔所说的“地方分权的政治效果远比这种分权的行政效果来的更重要”。
邓小平认识到了中国不得不发展经济,于是号召全国人民搞经济建设,但结果是住房、教育、医疗无一改善,而贫富差距,腐败现象却日趋严重,在这样的情况下,经济建设不得不放慢脚步,政府不得不提出“和谐社会”的口号,以缓和越来越激化的矛盾,但是至今收效甚微。为什么会这样呢?托克维尔在两个世纪前就指出“有时,中央集权的政府在万不得已的时候,也试图向公民求援,但它却向公民们说:‘你们必须按照我想的行事,我想叫你们做多少你们就做多少,并且做得与我想的分毫不差。你们只去管那些细微的末节,而不要妄想去指导整体。你们要不闻不问地工作,等以后再根据结果来评定我的所作所为。’这样的条件怎么能使人们愿意帮助它呢!人们需要行动自由,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。因此,人们宁肯停在那里不动,也不愿意盲目地走向他们茫无所知的去处。”正是这样的原因,才造成了如今,新闻里“和谐社会”如火如荼,而到了现实生活,大家该干什么干什么,没人去管“和谐社会”。
纵观中国近代史,之所以制度换了又换,但是“民主”“法治”“道德”却没有什么改善的根本原因在于过度“集权”。对于宪法第三条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”,我完全赞同,“政府集权”是全世界都认同的,但是在行政上,中央政府应该试着下放权力,不然“和谐”永远只是口号。
注:文中引用部分均来自[法]托克维尔著.论美国的民主.董果良译.北京:商务印书馆,2004






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